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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案例
    托运部赚了不该赚的钱
    发布日期:2011-03-29 10:06:08 浏览数:3174 来源:运友网
    昨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一个专门盗窃摩托车的团伙进行宣判,几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处12年至4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更令人深思的是,省城一家物流公司在这起盗窃案中扮演了为虎作伥的角色,他们明知运送的摩托车来路不正,但为了追逐利润,只要给钱,照运不误。

      这伙偷车贼大多来自涡阳、利辛等地。从2010年3月13日开始,一个多月时间里,在省城疯狂盗窃摩托车,每次都是几人合伙作案,有人负责望风,有人专门偷车。他们的足迹遍及小区、超市和商场门口,以及各大写字楼的停车场。据统计,他们共偷了铃木豪爵等各种型号摩托车16辆,总价值88010元。昨日上午,4名偷车贼分别被判处12年至4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偷车贼偷来摩托车后,一般都急于出手,于是便找了一个外号叫“南京人”的江某,将车子低价出手,然后由江某负责把车子运到外地销赃。江某在长江批发市场找了一个专门往湖北武汉方向发货的物流公司,对负责人吴某说有几辆车子要送到武汉。双方谈妥价格,运一辆跨骑摩托车要180元到200元,一辆踏板摩托车要150元到180元。

      时间长了,吴某见江某不断带车子来要求托运,也产生了疑惑。江某说,这些车子都是从“小道”弄来的,吴某于是心知肚明,知道车子可能是偷来的赃车。但想到每运一辆车子就能拿不少运费,也就睁只眼闭只眼。

      吴某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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