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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市面临大洗牌快递投诉多服务欠佳
    发布日期:2010-06-23 05:13:51 浏览数:1558 来源:互联网

     东北网6月23日讯 2009年10月1日实施的《邮政法》对快递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快递公司一年的过渡期,要求现有的快递公司在过渡期按照新《邮政法》,重新申请经营资格,只有符合规定的才可以继续从事快递业务。记者从省邮政部门了解到,截止到6月中旬,我省本土数百家快递公司还没有一家按照规定重新取得经营资格。而距《邮政法》正式实施只有三个月的时间,一次前所未有的快递业洗牌即将开始。

      现象:投诉多服务欠佳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快递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在哈尔滨市,快递公司遍地开花、身穿带有“某某快递”字样工作服的收件员穿梭于大街小巷。在很多写字楼或者办公楼,替员工接收快递成了保安的一项重要工作,有的保安甚至一天能接到四五十个快递件。当快递开始与人们的生活紧密相关的时候,快递不快、包裹破损、东西递丢了、包裹内东西被掉包等问题也接踵而来。

      今年2月1日,哈市市民张女士给在北京参军的儿子快递了一包价值600元的物品,但直到3月4日对方仍未收到。张女士找到快递公司,但快递公司说,2月23日该物品在北京有人代领,但张女士的儿子表示根本不认识代领人。张女士多次找到客服中心,得到的答复都是,让她同代领人联系。无奈的张女士投诉到了消协。

      根据哈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省、哈尔滨市消协统计数据显示,从2009年至今,关于快递服务方面的咨询、投诉近30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上升。问题主要集中在快递“迟到”、破损、丢失等方面。

      记者调查中发现,快递业最伤人的就是“保价条款”形同虚设。正规快递公司通常会和保险公司先签订合约,默认为顾客保价的货品投保,并在发生意外时按投保金额赔付。而大多数快递公司在接单时,不会提醒顾客注意保价,这往往造成货品出现损坏和丢失时,不管其货品的实际价值如何,快递公司一般只按运费的2-4倍进行赔偿,这些规定条款都写在快递单的背面,但几乎没有人注意过。一些小快递公司虽然也提供“保价”选项供顾客选择,但却不与保险公司签约,一旦发生贵重物品丢失遭遇索赔时,这种小快递公司多是关门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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