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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服务让人几多欢喜几多愁
    发布日期:2010-05-26 02:51:36 浏览数:1551 来源:互联网
    时下日渐流行的网上购物带动了快递业务的发展,然而因快递带来的纠纷也屡有发生。近日,市民陈女士委托县城某快递公司将一台手提电脑运往上海维修,谁知上海相关店的工作人员拆开后,发现外壳破裂,快递公司拿去维修,修了一个多月以后未能修好,才和当事人联系。该当事人无奈之下只得求助于消保委。
    “当时我拿到快递公司时,电脑的外壳是好的,而且没有包装。”据陈女士介绍,当时进行了保价。通过消保委调解,该快递公司赔偿了2500元。记者从县消保委了解到,近期类似有关快递的投诉有所增加。市民张女士4月份专门买了点新上市的好茶,委托某快递公司运送到湖州,谁知却遗失了。因为没有保价,尽管通过消保委调解获得赔偿4000元,可相对于10000元左右的物价而言还是损失不小。除了邮寄物品缺失、损毁现象外,快递不快,邮寄物品延期等情况也时有发生。李小姐在春节前25天,将一包安吉土特产“山核桃”,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北京的朋友,然而朋友却在第35天才收到该“山核桃”。本想让朋友过年前品尝的“土特产”,结果等到年后才品尝到,快递公司快递不快枉费了李小姐一番苦心。快递服务本该方便百姓,缘何屡屡成为烦心事!“目前我县从事快递服务业的工作人员业务知识较为缺乏,责任感不强,致使货物延期、缺失、损毁的情况时有发生。”据县消保委负责人介绍,为了减少责任,一些快递公司千方百计制订有利于自己的“霸王条款”,如:“一旦货物遗失,本公司将按您实际支付寄递费用的5倍赔付。”“损坏、延误或被盗的快件,最高赔偿金额为500元”等。另一方面,快递公司还扩大解释“不可抗力”。不公平条款把快递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都转移到了消费者身上,这些免责条款和限制责任的条款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我县快递服务业还不够规范,“快递不快”、“霸王条款”、“物品遗失”等现象时有发生的现状,县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邮寄物品最好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快递公司,并对货物进行保价约定,万一出了问题,可以索赔有据;在查收托运的物品时,最好先查验后签收,以便出现问题后,责任区分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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