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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港消协对快递业霸王行规说不消费者先验货后交钱
    发布日期:2010-05-24 10:30:35 浏览数:2308 来源:泰州日报
    邮件2个月后才交到消费者手中,且外包装破损严重。当消费者要开箱验货时,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却说必须先交钱。在高港消协的支持下,消费者最终打破了这个“霸王条款”。2009年12月份,泰州消费者常先生带着家人一起去退休前的工作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旅游度假。逛商场时,常先生发现一款多功能电暖炉比较适合老年人冬季取暖,遂以131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并通过当地快递公司寄往泰州。
    常先生回泰后,左等右等,也不见邮件。两个月后,快递公司终于将邮件送上门。收货时,常先生发现邮件外包装严重破损,提出开箱验货,但邮递员不同意,要求先交钱后验货,并说这是快递公司的行规。常先生据理力争,邮递员根本不理他,让汽车拉走邮件扬长而去。
    高港区消协接到投诉并查明情况后,对常先生进行了法律援助。经查实,邮件迟到2个月的原因是,六盘水邮政快递公司将收货人地址误录为“江苏省泰州市福建厦门思明区”,致使邮件寄到福建厦门后又辗转回到泰州,导致邮件外包装严重破损。经消协依法调解,最终快递公司接受了“先验货后交钱”的决定。在开箱验货时,消费者发现电暖炉遥控器丢失,台面遭碰撞严重变形凸起,台面边框两处被撞凹变形,三面反射板边缘卷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协责成快递公司向消费者常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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