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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运
    商贩高速路当货栈
    发布日期:2010-06-07 03:49:33 浏览数:1897 来源:互联网
    当日凌晨,高速交警三支队一大队民警巡逻至晋焦高速2KM处,见两货车在路边停靠,发现有人从后车往前车上搬东西,民警赶到车跟前才看清楚,他们正在从豫A75XXX厢式货车内将一箱箱水果往晋E13XXX货车上倒放。虽然是夜间,可是高速路上依旧车流不断,这样的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了安全起见,民警立即把两辆货车引导至紧急避险带内,对双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耐心细致的教育,讲明高速公路上禁止停放机动车辆,有故障的车辆必须在车后不少于150M处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保障其本人和后面车辆的行驶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发生。把高速公路当成货栈,这种忽视自己和他人安全的行为是非常危险的牞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经过批评教育,两司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流不断的高速公路上,竟然在夜幕下被水果商贩当成了水果交货点。近日,省高速交警在晋焦高速及时发现了这一危险行为,避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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