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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刊亭帮学生收发邮件加收“辛苦费”引冲突
    发布日期:2010-06-15 12:11:44 浏览数:1705 来源:互联网
    近日,南京工业大学浦口校区门口的一个报刊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原因是有多家快递公司将邮件交给报刊亭老板办理,老板每个邮件加收1元辛苦费,引起了部分学生不满。几天前,一名学生因这一元钱费用与报刊亭老板发生了矛盾纠纷。

    到报刊亭取邮件要交1元钱

    南京工业大学浦口校区正门靠近浦珠路,门口有报亭、商店甚至还有煎饼摊等。有个报刊亭可以办理邮件寄取业务。课余时间,常常能看到到这里来办理邮件业务的人。在校门口西边的这个报刊亭,等待领取的邮件都摆在柜台上,上面贴有投递公司的投送单,寄出去的邮件放在亭子里,学生们自己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剩下的事情就由报刊亭老板来办了。报刊亭老板对办理业务的人比较热情,常常忙得不亦乐乎。但是,同学们在办理完业务后,老板都要收取1元钱费用。一位知情者透露,收发邮件虽然是报刊亭的“副业”,但一个报刊亭每天能收发上百个邮件,按1元一件算,就是上百元的收入。该校学生反映,从这个校区建立以来,这种现象就一直存在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学生们提供了方便,但对方收取这一元钱,总让人感觉不舒服,不合理。

    一元“辛苦费”引发冲突

    近日,多家网站出现一个帖子,发帖人是该校女生王某(化名)。王同学称:5月11日下午和室友接到校门口西边报亭老板短信,让我们去拿快件,我们签完字老板问我要1元,我们问这一块钱是什么费用,他们说:“不然我们帮你们白忙活了啊?”我们就和他们理论,说这一块钱是没有理由收的,要收也应该向快递公司要,而不是向我们学生要,快递本身已经付过运费了。我们拿着快递(邮件)走出不到十米,老板就气势汹汹地冲出来说:“你们敢再说一句的话,就别想拿快递了,等快递公司的人来再拿!”为了争一口气,我们就把快递还给他们,问快递公司的人什么时候来,他们说过20分钟,后来我们就去逛了一圈。大约半小时后我们回到报亭,老板说在路上了,再等10分钟,等了好久还不来,我就问了两个问题,把他们彻底惹火了。第一个是问他们要快递公司的号码,老板娘说:“我凭什么告诉你们!”第二个是问他们是什么快递公司的,换来了同样的回答,而且态度很恶劣。我很心平气和地问了那两个问题后,老板娘火了,叫我滚,还说再不滚就说我们偷东西,接着就出手推我,骂了很难听的话。我们两个女生就憋着一肚子气回去了。7点多,韵达快递的投递员打电话叫我们去校门口拿快件,问要多久能到,我们说10分钟。结果,那快递员很横地说就给你们5分钟,不来就退件处理,然后就直接挂我电话。等我和室友急急忙忙赶过去,他们说快递员已走了。看我们站那边不走,老板还打电话喊了两个人打我们,那两个人来了之后没动手,因为我们认识。

    快递公司:不知他向人收钱

    在记者采访时,不时有同学到报刊亭来取邮件,发邮件,他们仍然交一元钱给老板。据了解,在这部分同学中,有的对老板夫妇代理业务并收费行为表示理解认可;有的也知道这一元钱是多花了,又不在乎这一元钱;还有的同学认为因为一元钱计较,抹不开脸面,等等。因为太多人愿意给这一块钱,这种现象就变得正常了,甚至连东苑门口一家快递公司自己设的点也曾经加收过一元钱,后来被人投诉,于2个月前取消了。记者联系了几家在该校有业务的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均明确表示,他们有代理点,但代理点不可以加收客户任何费用,该报刊亭加收费用的情况,他们事先不知道。

    报刊亭老板:不能白忙活

    这次纠纷,一石激起千层浪,前天晚上,不少同学到报刊亭门口,就此事找报刊亭老板讨说法。110民警和校方也介入调查处理此事。昨天上午,记者赶到这个报刊亭,老板尹某和妻子都在店里,两名民警在柜台外与他们谈话,内容还是加收一元费用的事。民警离去后,尹老板接受了记者采访。尹老板表示,该校每天有上百个甚至几百个邮件,十多家快递公司在办理业务。以前快递公司是自己送收学生邮件的,学生们在学校门口接送邮件。但是,投递员每次停留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有好多学生临时有事或在外地,不能及时拿到邮件。这样一来,快递公司要直接将邮件送给学生,有困难。有些学生就告诉投递员,让他们把邮件放在报刊亭,事后来取。也有同学图省事,委托他们投递邮件,主动要给辛苦费,有3元的、5元的,还有要给10元的,他们觉得学生们也不容易,不管是收邮件的,还是发邮件的,只收一元钱。这样一来,委托他们办理邮件业务的学生越来越多。他也发现这是一个商机,于是在店门口张贴了广告,生意竟然很火。结果,快递公司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把一些当时无法投递的邮件,交给他们代理,顺便从这里收一些邮寄件。尹老板认为,他们现在每天可以办理80件左右的业务,主要是靠信誉赢得的。“我也知道由我们来发送邮件,不合法,不合理,但大家有这个需求,我们为大家提供服务,总不能白忙活吧?”尹先生颇为委屈地说。

    校方:将采取措施保护学生 合法权益

    昨天,南京工业大学江浦分校负责宣传工作的陶女士称,学校有个收发室,专门负责处理师生们的来往邮件。按照要求,邮寄人要写明班级和信箱号码,收发人员才能发送到收件人手。但是,有不少邮件上的这些信息都不明确,导致邮件无法及时送到收件人手中,于是就出现了校门口报刊亭代理业务的情况。据陶女士介绍,在警方和校方介入后,这件事最终以报亭老板娘向当事学生道歉宣告结束。事发后,校方非常重视,一方面出面与相关快递公司提出要求,尽量将邮件直接送到收件人手中,因客观原因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交给学校收发室来处理。同时,校方也提醒学生们,要把详细的信息告知寄件人,保证投递工作顺利,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代理点代理业务并收 费必须经过收件人认可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张孝彬律师认为,寄件人通过快递公司邮寄邮件,双方自然产生了民事委托关系,寄件人、快递公司和收件人之间形成互用合同,邮件从寄件人到收件人过程中,只有先付费还是后付费的区别,不存在其他费用。快递公司设立代理点属于另外一种委托关系,不管他们之间有没有协议,他们可以有偿服务,也可以无偿服务,但都与寄件人和收件人无关。如果收件人委托代理点保管邮件并愿意额外支付费用,代理点可以收取费用,否则,未经收件人认可,投递公司不能擅自将邮件交给代理点处理,代理点也不能向收件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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