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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植物检疫
    旅客不可随意携带动植物进境
    发布日期:2011-03-24 10:12:16 浏览数:3584 来源:运友网

    日前,横琴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来自台湾的一名旅客的行李中查获玉米等种子六包和肉类制品两公斤。该局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物品予以截留,并作销毁处理。

      经了解,这位旅客是携带少量种子送给朋友进行种植。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携带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进境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进口需去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审批手续,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在入境时需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产地植物检疫证书”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经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准入境。

      在此,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提醒出入境旅客,应循正当途径进口动植物产品,切勿私自携带入境,避免国外疫情疫病传入我国。

      此次该旅客携带的玉米种子必须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因为玉米种子可携带多种病虫害,包括我国进境植物检疫有害生物丝黑穗病、黑粉病、苗枯病、耕葵粉蚧、地下害虫、蚜虫、蓟马等。带菌种子是重要的第一次传播来源。这些病菌一旦传入必将给我国的玉米生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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