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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0-12-02 10:07:11 浏览数:2296 来源:运友网

    1126日,《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办法》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自2010121日起正式施行。

      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林日华就《办法》制定的有关情况及办法的主要内容作了说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委常委王乃学就贯彻实施《办法》讲话。

      据了解,《办法》对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的建设原则、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事项、规划编制实施、服务承诺、联合查验、卡口管理、开发管理、用地管理、信息服务、区域联动等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规定,自治区和钦州市制定优惠政策和促进措施,在政策、规划、项目、土地、财税、资金、人才等方面支持保税港区的建设与发展;加大各级政府对保税港区的投入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授权或委托管委会行使的职权,应尽量一次性授权或委托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行使等。

      王乃学在讲话中表示,《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的建设、运营、管理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我们要以贯彻落实《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理办法》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坚持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大力推进管理模式、开发模式、运营模式、监管模式和招商引资机制创新,加快培育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保税展示和出口加工等核心业务功能,探索发展离岸金融、期货保税交割、航运服务、物流金融等业务,加快建设进口汽车、葡萄酒、有色金属、冷链物流、石化产品等展示交易配送中心和贸易服务平台,努力创造制度优势、管理优势和服务优势,把钦州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政策宽松、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环境优美、高度开放的自由贸易港区。

      副市长、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杏,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罗贤新出席会议,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副主任黄志勇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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