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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植物检疫
    如皋市动物检疫四规范全面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日期:2013-01-11 08:43:06 浏览数:3423 来源:运友网
    2013年,如皋市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工作,确保动物检疫规范、科学开展,有力有效地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规范检疫申报点,强化产地检疫。固定的报检点办公场所,实行专人受理报检,完善报检设施设备,统一标志名称,统一工作制度,统一记录记载,规范检疫申报程序,确保调出动物产地检疫率100%。

      2、规范驻场检疫,科学实施屠宰检疫。进一步完善了屠宰检疫监管体系,对生猪入场、待宰、检疫、屠宰、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监管,确保屠宰检疫操作规范。

      3、规范管理证章标志,确保“三专一机”。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订购计划的拟定、证章标志的领取、管理和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进出库专用台帐,设立了动物检疫证章标志专用库房,动物检疫证章标志实行专人、专帐、专库和微机化“三专一机”管理。

      4、规范检疫环节记录,检疫档案资料完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时,检疫员认真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各项检疫记录分类归档,整洁存放,保存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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