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信息 > 国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 跳过导航链接
    热点信息
    国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
    发布日期:2012-06-19 11:05:20 浏览数:1882 来源:运友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显示:未来数年间,我国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包括多式联运、国际物流、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保税物流等领域。

      《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从事为商贸流通企业服务的共同配送业务,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鼓励民间资本加强与制造企业合作,投资参与制造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或与制造企业共同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快递、城市配送(含冷链)、医药物流、再生资源物流、汽车及家电物流、特种货物运输、大宗物资物流、多式联运、集装箱、危化品物流、供应链管理、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等重点物流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和国铁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物流合作,提高铁路物流运输服务水平。鼓励民间投资开展厢式货车运输以及重点物资的散装运输等。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民间资本投资运输、仓储、配送、分拨、物流信息化以及物流园区等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商贸功能区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参与铁水联运、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等转运中心设施建设。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建设铁路干线、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煤运通道和地方铁路、铁路支线、专用铁路、企业专用线、铁路轮渡及其场站设施等项目。

      对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为民营物流企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等, 《意见》也提出相应的措施。例如,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物流企业,在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经营审批手续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免予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就物流企业发展中的土地和金融两大瓶颈问题,《意见》提出,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符合规划的物流设施,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对于以物流业为主的城市功能区和园区,细化规划功能分区,按国家标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按照不同地类和土地使用标准分宗供地,防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名义圈占土地和实施整体供地,增强民营物流企业的土地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民营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积极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提高对民营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发展物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意见》认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对于促进物流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

      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过去粗放的盈利模式(商品供不应求,依靠规模扩张即可盈利,无需太在意成本)面临挑战,降低成本提升利润成为中国企业转型的必由之路。但在3项主要成本中,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不可逆;主要原材料由于稀缺性,价格上升不可逆;只有物流成本可降,通过物流服务外包,借助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专业化、规模化经营,降低供应链环节的不确定性以及节省成本,这成为传统制造业、商贸业转型的重要和必然选择。而民间资本对于进入第三方物流领域的热情向来比较高,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制造业、商贸业物流外包具备多赢条件。

      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物流行业的行业盈利水平稳步提升,物流服务外包超过半数,物流业已被称为企业第三利润源。数据显示,2000-2011年,物流总额、物流业增加值年均增长分别达22.4%、15.0%,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维持在7%左右。而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预计,2012年社会物流总额、物流业增加值将分别同比增长11%、13%。

      不过,到目前为止,行业依然存在物流效率较低、行业集中度较低、企业规模难以壮大等问题。例如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物流市场的集中度比较低,前10位的物流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约为10%,而欧美国家则达到30%-40%。业内人士认为,由于行业成本上升、市场过度竞争及融资方式单一等原因,行业或将重新洗牌,整合是中国物流企业的方向,而政策扶持无疑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事实上,自2000年以来,特别是2009年之后,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而今年3月,商务部长陈德铭表示,今年将切实解决流通环节成本高,流通企业负担重的问题。业内人士认为,预计二季度国务院将召开流通大会,以系统性提出解决物流顽症的配套方案。届时,物流行业全面振兴的拐点就基本确立,“物流振兴元年”将实至名归。





    本文地址:http://www.56856.cn/news/15180.htm

版权所有:徐州运友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50077 苏ICP备05046738号
邮箱:xzyy56@163.com 电话:0516-87730925、0516-837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