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信息 > “山寨”快递牵出新型诈骗案 跳过导航链接
    热点信息
    “山寨”快递牵出新型诈骗案
    发布日期:2012-05-22 09:23:36 浏览数:2005 来源:运友网
    信息化时代,网上购物、快递送货的确很便利,但诈骗陷阱也是层出不穷,新型犯罪让人防不胜防。留学生杰姆在中国遭遇网购诈骗的经历,为网上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网购遭遇“快递”诈骗

      从肯尼亚来中国留学的杰姆就读于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8月的一天,杰姆到淘宝网,买下4块手表准备送给朋友。

      两天后,快递送达,杰姆向快递员付了货款。他当时并没有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快递盒。回到宿舍后,他打开盒子一看,大吃一惊:“自己买的手表,怎么变成了两盒廉价的香烟?会不会拿错了?”

      杰姆再次查看了快递盒上的投递单,收件人、地址等信息准确无误。

      付了手表的钱拿到的却不是表,杰姆就想请快递员返回来把货款还给他,可对方却说这事不是他的责任,让他先与网上售货的人联系。于是杰姆上网问销售商是怎么回事?对方坚持说自己送给杰姆的货肯定是手表。

      正当杰姆在网上和销售商核对情况时,竟然又收到了快递公司的短信。见到第二个来送货的快递员,杰姆发现这次送的货的确是他要的4块手表。可要拿到这些表,杰姆必须再付584元的货款。

      “我当时就质问,先给我送东西的人是从哪里来的?他们说不知道。于是,我给第一个快递员打电话,但对方已经关手机了。”杰姆无奈地说,“没有办法,我再次付了584元钱。”

      先后两次快递登门,一次真一次假,骗子显然就是那天第一个给杰姆送快递的人!令人费解的是,那个人怎么会知道杰姆订的东西?又是怎么了解到杰姆的地址和要货时间而捷足先登?在杰姆向公安局报案后,真相一点点被揭开。

      新型犯罪技术含量低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接到杰姆的报案后调查发现,还有一些人像杰姆一样陆续上当受骗。

      据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虹梅派出所民警徐鼎介绍,上海市各区县都利用快递诈骗的案例,手法和杰姆描述的情况非常类似。

      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虹梅派出所所长刘万根说:“这起案件涉及面广,量比较大,虽然它每次诈骗的金额不大,但危害程度比较大,因为这牵扯到千家万户。”

      据刘万根介绍,从一些受害人的情况看,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那些给客户送假货的所谓“快递员”。他们其实都不是快递公司的业务员,属于假冒的,作案的手段也算不上高明。

      办案人员注意到,那些被骗取货款的受害人采用的都是快递送货,代收货款的购物方式。而且,为了骗到钱,假冒快递员的犯罪分子都会赶在真的快递到来之前,把假货送给购货人。

      为了尽快破案,承担案件主要侦破任务的虹梅派出所特意成立了专案组。依托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干警们顺势摸查,很快就掌握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

      顺着一些蛛丝马迹,干警在上海郊区高桥镇的一处民房,将涉嫌快递诈骗犯罪团伙的主犯一对河南籍年轻夫妇(女的叫阿珠,男的叫宝哥)抓获。在杰姆报案两周后,阿珠、宝哥被公安机关正式抓捕。随后,跟着夫妇二人一起从事快递诈骗的其他三名犯罪嫌疑人也很快落网。

      牟利链条被揭开

      记者获悉,被抓获的5名犯罪嫌疑人都是20来岁的年轻人,年龄最小的只有21岁。阿珠是这个犯罪团伙的首领。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阿珠以前在网上开过店,对网上购物的各个环节都比较熟悉。

      据徐鼎介绍,阿珠在网上通过一个名叫“飞单群”的QQ群,获得一些快递公司货到付款的信息,她获得这些信息后,提前包裹一些假的快递,然后将这些信息填写在假快递单上。为使快递包裹制作得逼真,阿珠还专门在网上购买了一些仿冒快递公司的空白快递单、包装纸盒及填充物等作案工具,然后按照送货信息填写虚假快递单。

      “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是很容易相信对方的。”虹梅派出所执法办案队副队长沈晓峰向记者介绍,“因为快递单上的相关信息都是正确的,让你不相信这是诈骗。”

      据民警介绍,包装好假快递包,阿珠会安排丈夫及其他几名同伙扮作假快递员,按照送货信息,赶在真的快递到来之前,送到购货人那里。因为多数人在网上购买的物品价格都不是很高,因此当快递送到时,购货人一般都不会当面要求拆看,这些假的快递员也很容易骗到货款。而一旦遇到坚持拆开包装的消费者,假的快递员就会以“送错货”等为借口,迅速溜掉。

      据阿珠交代,每做成一笔单子,她会先扣除50到100元不等的假货成本,然后将剩余货款的50%付给为她提供送货信息的“上家”,40%给送货的同伙,自己留10%。因为宝哥也经常去送货,阿珠夫妇赚到的其实就是收益的50%。

      2012年3月28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阿珠、宝哥等人结伙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5名被告人分别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同案犯以及积极退赃等表现,法院对5名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主犯阿珠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余4名被告人被分别处以10到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地址:http://www.56856.cn/news/15029.htm

版权所有:徐州运友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50077 苏ICP备05046738号
邮箱:xzyy56@163.com 电话:0516-87730925、0516-837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