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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检验
    我市工商部门发出通知 团购网站须亮照经营
    发布日期:2012-05-08 09:25:16 浏览数:3866 来源:运友网
    4月中,徐州市工商部门发出通知,加大对网络团购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求全市范围内的团购网站都要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亮照”经营。

      徐州工商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团购网站良莠不齐,在发展中出现了消费欺诈、以次充好、虚报原价、服务注水等问题,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网络市场秩序。该负责人说,由于开办团购网站门槛很低,无需向工商部门备案即可经营,相当一部分团购网站很不规范,而一些不良商家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仓促上马,“打一枪换个地方”,从业人员普遍缺乏诚信意识。

      “3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相关意见明确规定,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并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该负责人说,徐州工商局也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要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切实摸清本地区团购网站(包括各大团购网站在本地区设立的分站)基本情况。建立起本地区团购网站经营者主体数据库,并将辖区内所有团购网站在网络监管系统中统一标注为重点监管网站。

      团购网站在各地区开办的分站,凡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登记。“年底前,全市团购网站电子标识公开率要达到100%,实现辖区内的团购网站全部亮照经营。”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我市各级工商部门还将结合网络团购市场特点,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通过开设网络团购维权微博、12315进网站建立团购网站维权协作机制等方式,开辟多层次的消费维权保护渠道,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对群体性、突发性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网络团购消费纠纷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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