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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新闻
    违法大货车屡查屡犯 超载被查自称"做好事"
    发布日期:2010-03-13 09:22:39 浏览数:1899 来源:半岛网新闻
    3月11日晚,一辆满载土石方的大货车在哈尔滨路与南京路路口处,一头撞上了一辆公交车,造成7名乘客受伤(本报3月12日曾报道)。然而这起事故似乎并没给一些大货车司机敲警钟。3月12日晚,市南、四方、李沧三区交警部门共出动40余名警力,在辖区内主干道设点,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两个多小时行动中,三区交警共查获超载大货车14辆。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随着天气转暖,不少工地陆续开始施工,马路上行驶的大货车日渐增多,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李沧 超载百分百竟求别扣分
    3月12日晚8时许,记者跟随李沧交警来到九水路检查点。晚上9时30分,一辆满载土石方、车牌号为鲁B396××的红色大货车行驶过来。交警凭借经验,随即指挥货车停在路边接受检查。
    “请出示驾驶证,然后我们将对你的货车进行过磅。”民警对货车司机说。司机配合交警来到过磅点,经过过磅,该车超载 100% 。“哎,真不走运,车没跑几步,就被逮个正着。”司机说。
    记者了解到,该司机姓金,他表示自己知道车上装载的货物超载了,但按照老板的安排,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上路了,没想到没跑多远就碰到交警夜查。“已经过磅核实是超载,我也没话可说了,只希望别扣我的分。”
    “ 经过核实该车超载100%,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扣6分,以及卸货转运的处罚。”执勤交警告诉记者。
    >>>市南 装上强光灯遮掩车牌号
    12日晚8时许,市南交警大队巡逻中队在福州路与江西路路口设点执勤,发现有4辆满载土石方的大货车正沿着福州路由南向北驶入路口。民警见状随即上前将4辆车拦下检查。
    记者在观察这四辆大货车时,意外发现车身上有“猫腻”:4辆大货车的车身两侧,分别安装了一盏强光灯,此外,在车头的保险杠上,车牌两侧各安装了一盏灯。记者发现,车上安装的4盏灯都比较新。“车大灯不好使,加个灯照明,向后的灯主要是在倒车时用的。”司机称,安装这些灯是为了照明用,车灯大约40元钱一盏,亮度很强。
    经过称重,这四辆大货车全部超载50%以上。市南交警大队巡逻中队副中队长白玉介绍,因超载,这四辆大货车的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这样做明显是为了用强光遮掩号牌。”白玉介绍,这些大货车安装强光灯,是想用强光线来“隐藏”住车牌号,在出现违法行为时不会被监控探头拍下,民警责令驾驶员拆除。
    >>>四方 超载被查自称“做好事”
    12日晚8时许,四方交警大队在南京路与哈尔滨路路口、四流南路与大沙路路口设点查车,集中整治大货车违法超载等违法行为。查车行动刚开始,就先后有四辆大货车因涉嫌超载被拦下。
    查处中,车号为鲁B××377的大货车司机告诉记者,“这是我自己的车。我真是倒霉,做好事也被查。邻居要铺地面,就让我顺便给他捎点沙子回去,下班后我就拉了一车黄沙,打算给邻居一些,自己用一些。没想到被查了。”晚上8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鲁C××38挂的半挂车被民警拦下接受检查。“我知道我超载。不过,超载肯定在30%以下,不信你们可以称称看。”司机看起来一脸轻松。
    ■尴尬 接了罚单大货继续上路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了一种尴尬现象:交警部门持续加大力度严查大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一些超载大货车司机被查处时,也自知理亏接受处罚,然而在接到交警部门的罚单之后,不少大货车司机照样上路跑。有关人士分析,这是由于卸货地点、转运车辆不足造成的 。
    按照规定程序,超载车辆在被交警部门查处后,应当带往指定地点,除了按其超载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外,还要对超载部分进行卸货转运,然后称重直至符合要求后才能放行。
    然而,由于指定地点容量不够,以及卸货地点、转运车辆不足等因素,造成很难在实际操作中实现上述程序。特别是对运输渣土的大货车,如果一辆大货车核载10吨,而车上拉了30吨土石方,那么就要在指定地点卸下 20吨土石方,还要安排挖掘机将卸下的 20吨土石方装到转运车辆上,这一现实难题,造成了交警部门对超载大货车查处之后,根据超载程度,现场开具处罚告知书,责令大货车司机在规定期限内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大货车司机带着罚单继续上路行驶的尴尬现状。
    记者采访还发现,3月11日晚9时许,发生在南京路与哈尔滨路路口的大货车撞公交车导致7人受伤的事故,并没能给一些大货车司机敲响警钟。记者从市南、四方、李沧三区交警了解到,3月12日晚8时许开始,三区交警共出动40余名警力,在辖区内主干道设点,严查大货车超载 、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两个多小时行动中,三区交警共查获大货车14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载。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春节前后暂停施工的一些工地陆续恢复施工,与此同时,也将迎来大货车运输的一个高峰期。针对这种情况,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力度,严查大货车超载 、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相关新闻 上快速路2次大货将停运
    3月12日上午,交警部门继续在杭鞍快速路设点查处闯禁大货时,一辆满载建筑垃圾、准备上快速路的自卸车发现民警后,从上桥处倒车逆行掉头逃跑后,被民警拍下。现场民警告诉记者,为治理大货“借道”杭鞍快速路和东西快速路等违法行为,市北交警大队3月11日起设立大货违法档案,一旦发现同一大货一个月内违法两次,将责令大货停运。
    12日上午10时,民警正在杭鞍快速路上查处大货,此时一辆满载建筑垃圾、车号为鲁BB9109的自卸车从山东路与鞍山路路口上桥处驶上来,自卸车司机发现前方数百米外有民警查车,立即打开应急灯不顾民警挥手示意,驾车顺着上桥处往后倒车。此时10多辆车正从上桥处上快速路,见自卸车逆行倒车,纷纷紧急避让。其中一辆蓝色小货车被自卸车撞上。自卸车倒车约500米后,迅速转弯加速往西疾驶。这惊险一幕被民警拍下 。从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半个小时民警逮住18辆大货车。
    “从3月11日开始,凡是因闯禁擅自驶上杭鞍快速路和东西快速路的大货,都被一一记录在册,按照规定,对1个月内有2次以上交通违法的大型货车,收回该车通行证;对1个月内累计有3次以上大型货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收回该企业全部通行证,责令停止运输,进行内部整顿,经验收合格后再予颁发通行证。”辽源路中队中队长李国颂告诉记者,11日至12日已经登记了30辆违法大货车号及司机姓名,民警上路执法时将携带违法大货“黑名单”,一旦发现大货一个月内违规两次,民警将上门找到大货及其车队实施处罚。“必须用猛药治理大货擅闯杭鞍快速路和东西快速路的现象,以确保快速路和其他车辆安全。”李国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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