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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曝光
    警方远赴济南抓获物流诈骗团伙
    发布日期:2011-10-13 09:48:14 浏览数:3538 来源:运友网
    来个电话,运货的生意就上门了。

      但这也有可能是诈骗犯设下的骗局。

      远在山东济南的王某、李某等三人利用货运司机希望接到生意的迫切心理,先后来到扬州、常州、盐城等地,以虚构的货物运输协议收取信息费,诈骗了高某等人23800元。  

      货没拉着被骗走8000元

      2010年12月28日傍晚18时31分,安徽人高师傅走进了市公安局维扬分局甘泉派出所。他报案称,当日经人介绍来扬州洽谈运货生意,被一胖一瘦两名男子以先付运货回扣为由骗取人民币8000元。

      高师傅是物流公司的驾驶员,一直在南京经营货物运输生意,12月28日他经人介绍来扬州谈运货生意。对方和其所在的物流公司联系,称可以介绍一单运输生意,有货要运到广东汕头运费3万,信息费是8000元。高师傅随即赶往扬州,在扬州南绕城出口附近的一个加油站等候对方。见面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运输协议,对方要求高师傅支付8000元的介绍费。高师傅向其支付了8000元后,在对方一人的带路下,到甘泉拉货。

      到了甘泉街道,高师傅才发现根本没有需要运输的货物,随车带路的竟然是对方临时雇佣的不知情的黑车司机。此时对方的手机号已无法联系,高师傅意识到受骗,赶忙到派出所报警。

      7天“转战”三地骗了两万多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维扬分局立案侦察,确定吉林人王广有重大作案嫌疑。2011年3月14日18时许,民警根据线索在济南市天桥区一小区内将犯罪嫌疑人王广捉获。次日下午,民警在济南市历城区的一个网吧内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李华抓获。经审查,两人对2010年12月份以来,伙同济南人王振先后窜至扬州、常州等地,以介绍物流运输生意收取信息费为由,骗取货运司机介绍费用2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1年5月6日下午,民警根据线索,组织警力赶赴山东济南,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抓获诈骗网上逃犯王振。至此,这个三人组成的诈骗团伙成员全部落网。

      据归案后王广供述,2010年12月底的一天,三人商量好了弄点钱花,就从济南坐长途汽车出发,直奔常州,并于27日当天成功骗得4600元。28日在扬州,高师傅被骗8000元。29日在扬州骗了7200元。2011年1月2日在大丰又骗了4000元。短短一个星期,三人转战三地骗得介绍费两万多,省内多家物流公司频频上当。他们后又在连云港行骗过一次,但没有骗到钱,就返回了济南。

      带路司机也被蒙在鼓里

      据王广供述,12月27日三人抵达常州后,就买了一张手机卡和小灵通卡。他们找到很多物流公司的电话。打通电话后,他们谎称有一批货要运到乌鲁木齐,信息费是4600元,对方同意了,并给了他们司机的号码。

      在行骗的过程中,他们都是找两辆黑车“配合”行骗。在和司机联系后,他们就找两辆黑车,其中一辆是面包车。他们要面包车司机上物流公司的车带路,把人带到常州港再和他们联系。谈好后,他们和物流公司的司机见面,王广把运输协议和货车司机签了,拿走了4600元后,坐之前的黑车离开。途中他们将联系物流公司的手机卡扔掉。

      在这出骗局中,物流公司的驾驶员认为带路的是和王广等人一起的。带路的面包车司机则根本毫不知情。等驾驶员受骗到了“目的地”,根本无法再和他们联系。

      伪造协议专骗物流司机

      他们为什么只骗物流司机的钱?据王广供述,“想搞点钱花花,我们之前都干过物流这一行,对这方面比较清楚。”

      据记者了解,王广2002年至2004年一直在济南做物流学徒,2004年到2010年,他在济南跑了7年物流。王振也有过在物流公司上班的经历。

      据王振供述,他们在行骗之前也做好了准备工作。2010年12月底,三人商议好后,就到江苏找物流公司行骗。出发之前,他们还非法买来了一本空白运输协议和一个公章。运输协议是一张大小为16K的表格,表格中有承运汽车单位、运输协议事项等内容,表格的右下方还盖了一个运输有限公司运输协议专用章。这些“协议”也是他们买来的。12月27日三人直奔常州,开始了他们的行骗之旅。

      据悉,维扬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广等三人犯合同诈骗罪,于2011年8月9日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期间,王广、李华、王振共同商议并携带事先购买的运输协议与公章,先后到常州、扬州、盐城等地,以虚构的单位签订货物运输协议收取信息费、运费回扣的形式,共同诈骗4次,合计骗取高某等人23800元。对于上述事实,王广等三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近日广陵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三案犯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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