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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案例
    醉驾被判1年内不准喝酒
    发布日期:2011-05-10 10:34:09 浏览数:2289 来源:运友网
    昨天,官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2起醉酒驾车案件。两名醉酒驾车的司机任某和罗某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还禁止他们在缓刑考验期内饮酒。

      “缓刑考验期内禁止饮酒”的判决,给执法部门出了道难题:怎样才能监督他们,让他们确实不喝酒?

      面对法官询问,一名被告连称“听不懂”

      坐在法庭上,43岁的司机任某一脸茫然。5月1日下午,他和表弟开着解放牌货车出门,后把车停在金光大道物流城附近。吃晚饭时,他喝了不少酒。

      任某回忆,开始是表弟开车,到了门口时,因表弟技术不好,一直倒不出来,他便帮忙倒车。“我记得移了两次车,没注意旁边还停着辆大货车。当时酒没醒,就撞上了。”

      赶来的民警对任某进行抽血检验后,发现他体内酒精含量为227mg/100ml,严重醉驾。之后,任某被刑事拘留。

      昨天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和法官的询问,只有小学文化的任某一脸茫然,连称“听不懂”,法官只能一遍遍解释。对于今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的规定,任某也是一无所知。“书读少了,不知道。”

      任某的律师辩称,任某不知“醉驾入刑”的规定,当时他是去帮忙倒车,没有要开车的意思,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当庭宣判:任某危险驾驶机动车,罪名成立,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年,罚款5000元,缓刑考验期内禁止饮酒。

      “听不懂,是不是说我还要在看守所待4个月?”听完法官宣判,任某还是不懂。法官耐心解释后,任某才反应过来,连声说:“这辈子都不再喝酒了!”

      另一名被告罗某也是开大货车的。5月1日下午,他一个人开着自卸货车去找两个朋友吃饭,之后又吃夜宵,直到次日凌晨1点,罗某说“喝多了,想上车去休息一下”,之后上车、发动。他说,本来想“把车挪一下”,可才倒了10米左右,车就撞倒了路边的一根电线杆。

      民警控制了罗某。化验结果表明:罗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1mg/100ml,属于严重醉驾。法院判处罗某拘役4个月,缓刑1年,禁止在缓刑期内饮酒,并处罚金5000元。

      “缓刑期内禁止饮酒”怎么监督?

      官渡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军介绍,5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增加了一条:“禁止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特定的活动,进入特定的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法院正是考虑到两人的犯罪行为由饮酒所致,且社会危害性大,因此禁止他们在缓刑期内饮酒。这也是云南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判决的首个案例。

      但是,马法官坦言,社区和法院的监管措施还在建立当中,如何监督被告在缓刑期内不喝酒,这确实是个问题。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杨崇玲律师认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者,有义务遵守法院“缓刑期内禁酒”的判决,这也能促使他们对判决深刻反省,避免以后再犯。如果他们在缓刑期间内喝酒了,缓刑有可能被撤销。如果法院有证据证明他们故意再犯,还有可能会加大对他们的处罚力度。

      但是,对于“禁酒令”判决如何执行的问题,杨律师也认为,这对执行是个考验。“缓刑、拘役一般交由被告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执行,公安机关会配合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监管,行为人本身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定期报告自己的行踪、行为。”

      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杨名跨律师则认为,“禁酒令”的意义值得商榷。因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飙车者除了被吊销驾照并处罚金外,还将被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同时,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他5年内都不能开车了,那么防止酒驾的"禁酒令"还有多大意义?而且"禁酒令"在监管、执行上有难度,意义不大。”

      但是,杨名跨律师提醒被告人:缓刑考验期内,一定要严格遵守“禁酒令”。如果被发现违反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恢复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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