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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曝光
    物流公司虚开发票收好处遭刑拘
    发布日期:2011-04-30 10:03:07 浏览数:3233 来源:运友网
    为非法牟利,由一对夫妻经营的两家物流公司竟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涉案金额高达491万元。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会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成功侦破了一特大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夫妻虚开发票遭人举报

      本月12日,黔江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获得重要线索,称设立在辖区内的两家物流公司,有虚开大额抵扣税款发票的犯罪嫌疑。紧接着,支队会同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展开调查,并于当日将涉案的两家物流公司经营者夏洋、张静夫妻二人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审查。

      巨额账务证据戳穿谎言

      经初步查明,夏洋、张静均为涪陵人,于2008年以各自父亲的名义,在黔江区注册设立了两家物流公司。二人在黔江区地方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后,申请了自开发票项目,并领取发票开展经营活动。审查之初,夏、张二人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其虚开抵扣税款发票一事。办案民警通过从税务部门掌握了两家公司巨额账务证据,逐一戳穿其谎言。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夏、张夫妻二人交代了虚开大额抵扣税款发票的犯罪事实。4月18日,办案民警将另一涉案人员何萍抓获归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过初步查明,2009年3月,为偷逃税款,重庆某农机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何东指使公司女会计蒲敏到涪陵某运输公司虚开运输发票(均已另案处理)。蒲敏随后找到在涪陵某运输公司开发票的何萍,要求她开具虚假运输发票。因该公司发票已开完,两人商议由何萍在外面帮忙联系虚开发票事宜。于是,何萍找到在黔江区正阳镇开公司的老乡张静,双方商定由张静提供发票,按照金额的3.6%收取费用。

      收17万“手续费”被刑拘

      随后,张静按何萍的要求,于同年3月24日、25日以及4月29日,分别用自家开办的两家物流公司的名义,为重庆某农机连锁有限公司开具20张、总金额为491万元的“公路、内河货运发票”。何萍以3.8%的比例从蒲敏处收取“手续费”18万余元,随后按3.6%的比例付给张静、夏洋17万余元,何萍从中扣除9820元归己所有。

      办案民警称,该伙人的行为给国家造成约40余万元的税收流失。目前,涉案的3人已被黔江警方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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