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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范围
    1、订车不要(指:与对方订好车后,又使用别的运价低的车辆,或与其关系好的车辆及在规定时间内说要未要的行为,此类投诉赔偿标准为100-500元之间)。
    2、订车不去(指:与对方达成口头协议两小时后,或将派送车辆的车号和驾驶员的联系方式告知对方,以及签订过协议的行为,此类投诉赔偿标准为100-200元)。
    3、车辆放空(指:当对方车辆到达其指定位置,或已行驶在途中某一位置后,因货物发生变化及其他原因,未能装货返回的行为,此类投诉赔偿标准按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
    投诉处理流程:
    (1)接受投诉并了解事情经过
    (2)通知被投诉方了解情况
    (3)通知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协商解决(此过程限制在30分钟至120分钟之内)
    (4)调解或做出处理决定(包括停机或在网上公开发布等)。
    声明
    一、凡订车不去、订车不要以及放空后不能自觉赔偿的客户,希望您能从维护我公司信誉的角度出发,尽快与对方达成妥协,否则,我公司将暂停对您的一切服务,直到处理有结果,方可开通。同时向广大客户郑重承诺,只要您的投诉符合以上条件,我公司保证在1到48小时之内处理并有结果。
    二、加入本网后,有非法经营行为,被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或一年内累计投诉超过三次以及有重大违反我公司相关规定行为的,双方签订的入网协议将终止。
    友情提醒
    近两年来,有一个30多岁,气质比较好,方长脸,中等身材,身高1.75米以上的野货主,经常以吃差价或回扣等手段,将车辆骗到事先准备好的装货地点,再以其他方式快速逃离现场,因此,当您遇到不熟悉的野货主让您找车时,请您一定要安排驾驶员,在货物装好并且没有拉出厂之前,无论如何都不要给货主或中间人垫付任何费用,以免给您或车主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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