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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曝光
    货主失踪 库存货难道二房东
    发布日期:2011-02-11 10:53:04 浏览数:1869 来源:运友网

    汉口居民张先生遇到一桩麻烦事,一个生意上的朋友在他武昌租来的仓库里寄存了价值13万元的饮料,1个月前该房租约已到期,货主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房东一直催他搬迁。这事令张先生感到束手无策。

      张先生说,他因为生意需要在武昌区杨园街租了一套民房当仓库,月租2700元。4个月前,四川阆中的一名饮料商王先生找到他,要求临时借用其仓库寄存一批价值13万元的猕猴桃饮料,转租他空出的一个房间,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寄存期限为一个月,王老板当时还给张先生支付了3000元寄存费。一个月过后,无论张先生怎么催促,王老板却一直不来提货,也没有再支付寄存费,张先生只好垫付租金继续租用该仓库。

      但到上个月10日,该仓库租约已到期,房东再三催促张先生将货物搬迁,腾退房屋。张先生多次联系王老板,却发现王老板的手机一直处于停机状态,无法退房。

      昨日上午,张先生所租房屋的房东再次上门通知他,说要对房屋重新装修,要求他在一周内搬出去。张先生自己的东西很快就收拾妥当了。那一屋子的货物却让他很犯愁。张先生说:“王老板寄存的饮料到今年9月底就要过期,我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麻烦?”

      律师意见: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文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张先生可依照“公证提存”的法律程序来处理这些货物。因为猕猴桃饮料是有一定保存期限的货物,如不尽快变卖,其价值将快速贬值以至于根本损害货主利益。根据法律规定,张先生可先按合理的市场价将这批寄存饮料做变卖处理,所得款项扣除其寄存费后交由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提存”手续,他日王老板一旦联系到张先生,公证部门即可将剩余款项还给王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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