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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访谈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赵建锋
    发布日期:2011-02-09 11:05:34 浏览数:5273 来源:运友网

    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省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历来对依法治理交通工作非常重视,把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作为一项基础性和全局性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有力地保障了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是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的五年,也是我省交通法制建设快速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五年里,我省交通法制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十二五”的建设发展目标又是什么?在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期间,带着这些全省交通运输职工和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专访了省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赵建锋。

    记者:“十一五”期间,省交通运输厅在加强交通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赵建锋:五年来,我厅始终坚持依法治交通的工作方针,路政、运政、交通规费征稽、海事、船检、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得到有效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同时,我们加快了立法步伐,先后报请省政府出台了《甘肃省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办法》、《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制规章。在深化交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中,5年中我们共清理和减少交通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2项。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省交通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按照“建管分离、管养分离”的思路,建立了符合我省实际的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体系。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及税费改革的后续工作,理顺了“六项”规费取消后交通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渠道,交通征稽队伍整体转岗到路政部门,加强了路政执法工作。

    记者:这些成就的取得,全面提升了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和保障能力。省交通运输厅具体做了哪些工作呢?

    赵建锋:五年来,省交通运输厅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逐步加大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力度,使地方交通运输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已于2008年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后正式出台,《甘肃省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经完成调研起草工作并于2010年5月上报省政府;《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于2010年8月上报省政府,并被省人大列为2011年我省第1件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审议通过。《甘肃省农村公路条例》已被省人大列入2011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同时,我们还紧密围绕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客观要求,认真研究交通战略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交通物流业发展等关键问题,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形成了一批研究成果,为构建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二是深入开展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我厅在全面梳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项目189项的基础上,于2010年12月制定了《甘肃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完成了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制定了《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三是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目前,我厅交通行政审批项目已由最初清理出的69项减少合并为27项,减少了42项,减少比例达60%。同时,我们还完善了行政许可服务大厅,设立了省政府政务大厅交通窗口。目前已有路政、水运(海事)的16项许可进驻省政府政务大厅。各级路政、运政执法单位都制定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完善了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分工,简化了审批程序,强化了对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逐步改变了过去“重许可、轻监管”的倾向。

    四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交通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加强执法人员准入管理,严把入口关,新录用人员一律由省厅进行岗前培训。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每年都要对全省路政、运政、征稽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轮训考核。2010年12月,我厅又启动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活动,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轮训一遍,以此带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预防和化解行政执法纠纷。我厅经常组织开展不同层次和规模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10年我厅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各交通执法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统一监督电话,确定投诉窗口,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

    记者: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交通法制建设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展望“十二五”,我省交通法制建设工作的思路是什么?

    赵建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加快发展步伐、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厅全面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将高举加快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这面旗帜,按照“建管运并重”的发展思路,加快交通运输法规的出台步伐,积极开展政策研究工作,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执法体制,努力做好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记者:根据这一思路,我省交通法制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抓住哪些重要环节?

    赵建锋: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制约我省交通法制建设工作的突出矛盾和关键环节,按照体系标准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实施,整体提高我省交通法制建设工作水平。结合税费改革人员待岗分流实际,组建各级综合执法机构,加快推进交通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探索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综合执法体制。坚持依法治交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抓好交通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全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交通立法进程,争取出台一批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健全交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各项制度规范,强化交通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记者: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交通运输行业的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对于推进“十二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我省交通法制建设工作又是如何打算的呢?

    赵建锋: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快立法步伐,力争早日出台《甘肃省路政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适时启动《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围绕公路、水路、民航运输和物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政策研究工作,为构建我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培训工作,在全省路政、运政、海事部门开展文明执法实践活动,树立交通运输系统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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