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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10-11-30 10:07:41 浏览数:2342 来源:运友网
    2010年11月2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王生田局长出席并讲话,系统各分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郭成明局长助理认真传达了天津市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印发了《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王生田局长在动员部署中讲明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五项主要任务,并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市局成立了由局领导和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及有关同志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分局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解决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影响公众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一查到底。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假售假行为,坚决取缔制售假药的黑窝点,彻底摧毁假药销售网络。


      三是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充分发挥天津市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局际协调联席会作用,着力加强对跨地区制假售假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探索多部门合作的形式和载体,把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和保护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药品商标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四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通过邮政信箱及快递服务渠道销售假药等各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效打击的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


      五是研究方法,务求实效。增强监管风险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确保天津市药品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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