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货车新闻 > 被判赔偿2000元修车费 货车司机不服判拒绝签字 跳过导航链接
    货车新闻
    被判赔偿2000元修车费 货车司机不服判拒绝签字
    发布日期:2010-06-09 03:42:39 浏览数:1022 来源:互联网
    一辆私家车与大货车发生刮擦,交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同时要求大货车司机赔偿对方2000元修车费。但是,大货车司机认为事故是由私家车违章造成的,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昨晚8时20分,这一幕发生在南宁市大学清川路口。记者看到,一辆黑色私家车与一辆蓝色大货车紧紧挤在一起,私家车车门及左侧车厢受损。大货车司机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驾车沿着清川大道直行通过大学路口时,身后一辆黑色私家车从右侧超车上来,与大货车发生刮擦。南宁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唐魏与另一名民警接报后赶来,认定双方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由于黑色私家车受损较为严重,便要求陈先生赔偿对方2000元修车费。对于民警的处理,陈先生一肚子不服,认为私家车违章从右侧超车才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该负全部责任。因此,他拒绝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等唐魏离开现场后,陈先生继续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决定由自己亲自联系交警部门前来处理。看到陈先生拒绝支付修车费,私家车主驾车离开了现场。


版权所有:徐州运友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50077 苏ICP备05046738号
邮箱:xzyy56@163.com 电话:0516-87730925、0516-837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