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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基本药物制度试点顺利进行
    发布日期:2010-05-21 05:41:27 浏览数:1428 来源:徐州日报
    铜山县、云龙区是我省首批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至5月中旬,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共筹集预拨3123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铜山县和云龙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我市从今年2月25日起在铜山县、云龙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据统计,实施2个月以来,两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收治门诊和住院病人65.97万人次,就诊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5.11%;药品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48.52%,为群众减少医药费用支出1576.99万元。为促进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平稳运行,我市有关部门对试点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近三年的各项经常性收支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对机构人员编制、服务人口、现有药品库存情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对其经常性收支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情况将所需资金筹集拨付到位。铜山县、云龙区试点工作的有序运行,为全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市财政部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运行状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徐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徐州市对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实施意见》,同时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徐州市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徐州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由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配套补偿、绩效考评等机制,保证了基本药物制度的稳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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