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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代收货款要定期上报
    发布日期:2010-04-28 02:21:16 浏览数:1671 来源:搜狐证券
    继DDS物流倒闭、其代收货款业务引发追债者堵路,引起全国关注后,昨天,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公布加强快递企业代收货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部门建立代收货款业务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实时掌控快递企业办理代收货款业务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动态。

    通知表示,快递企业总部承担所属品牌经营者代收货款业务的管理责任,确保代收货款资金支付与结算安全,严禁挪用、拆借代收货款资金以及无故拖延还款等情况的发生。

    国家邮政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加强信息掌控,确保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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