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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面膜不能空运酿纠纷
    发布日期:2013-04-07 09:44:51 浏览数:2388 来源:运友网
    吴先生在余姚当地做生意,有一台湾客商刘先生看中在余姚出售的一种蚕丝片状面膜,于是便委托吴先生采购20公斤的面膜。

      吴先生联系了速尔快递余姚网点的业务员。吴先生向快递员明确告知了快递的物品、种类,以及送货目的地是台湾省台中市。快递员表示可以送到,并收取了370元运费。

      令吴先生没想到的是,第二天他就收到了退回的包裹。业务员表示,面膜在上海机场(600009,股吧)过安检时被海关拦下了,说不能空运。

      “你这么大一箱包裹运到上海也发生了运输费,370元快递费退不来了。”快递员这样给吴先生回复。吴先生觉得退货责任都在快递公司,370元快递费是理所应当退还。随后他多次向速尔快递余姚网点负责人反映情况,却迟迟等不到解决方案。

      3月底他就此事向余姚工商部门投诉,昨天江北工商所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工商人员认定,面膜含有水分不能空运,这是业务常识。吴先生既然已告知了快递公司所寄送物品的名称、寄送地,事件责任就在于快递公司,速尔理应全额退还快递费。最终经过调解,扣除余姚至上海的20元运输费,快递公司退还吴先生350元,并向吴先生表示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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