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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载3次将吊销运营证
    发布日期:2011-06-27 10:48:12 浏览数:2286 来源:运友网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66条规定给物流业内常见的超载超限上了“紧箍咒”。“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记者探访成都物流市场时,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真的要严格实施条例,运费只能上涨。”

      “这个条例对运输安全来说是个好事,如果大家都不超载不超限,肯定可以杜绝很多安全隐患,但是目前超载超限是常态,物流企业就靠这个赚点微利。”对于这一新政,成都市物流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赵香南相当担心,她直言这对成都物流业影响巨大。

      赵香南说,物流协会专门和企业开了会,大家的意见也都比较大。按照该协会的测算,如果严格执行起来,物流业的运输成本会上涨20%—30%,那到时候就只能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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